年1月5日,在对市区某中学确诊病例密接者筛查中发现阳性病例2例,经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,确诊李某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,金某某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,二者系母女关系,现均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,病情稳定。
截至目前,黑河市爱辉区累计确诊病例9例,其中治愈1例。无症状感染者3例。
一、确诊病例李某某行程轨迹
李某某,女,40岁,保洁员,与女儿金某某共同居住在黑河市爱辉区喇嘛台社区学府佳苑小区。主要行程轨迹如下:
年12月21—27日,行程轨迹较有规律。每日7时20分,由家中步行约20分钟到尚品佳苑小区上班;8时左右到尚品佳苑小区所负责单元清扫卫生;11时,下班步行回家;12时45分,步行到尚品佳苑小区上班;16时,下班步行回家;22时20分,步行前往学校接女儿金某某放学(12月27日当晚未去学校);22时40分,与女儿金某某一同步行回家。其中,在12月22日,曾作为值班家长到其女儿金某某就读班级看护学生参加早晚自习,时间段分别为7时—7时30分、20时30分—22时30分。自述在中午、晚上下班过程中,曾到尚品佳苑小区金龙鱼超市、学府佳苑小区学府超市购买生活物品。
年12月28日,16时前其行程轨迹与21—27日轨迹相同;20时左右曾到黑河一中对面晨光文具店复印材料;21时送女儿金某某下楼去学校做核酸检测,随后于21时28分在学府超市购物结束后回家;23时步行至市区某中学接女儿金某某回家;23时30分,步行到社区做核酸检测;24时,步行回家。
年12月29日—年1月5日,居家隔离。
二、无症状感染者金某某行程轨迹
金某某,女,17岁,学生,与母亲李某某共同居住在黑河市爱辉区喇嘛台社区学府佳苑小区。主要行程轨迹如下:
年12月20日6时50分,步行前往学校上课;11时20分,放学后步行回家;13时30分左右,乘坐5路公交车前往海华商城;14时30分左右,在海华商城二楼欧众成品商店购买杯子,随后去海华商场二楼卫生间,去海华地下超市购物(停留约20分钟),购物完毕后经由海华商城兴安街门离开,步行至中央街兴达化妆品店旁洋品多超市购物(停留约10分钟),随后医院附近的阿梅食杂店购物;15时40分,医院站点乘坐5路公交车回家,15时48分到家后未外出。自述外出全程佩戴口罩。
年12月21日—22日,6时50分,步行前往学校上课;11时20分,放学后步行回家;13时30分,步行前往学校上课;17时40分,放学后步行回家;18时20分,步行前往学校上课;22时30分,放学后步行回家未外出。
年12月23日6时50分,步行前往学校上课;11时20分,与同学步行前往网通小市场附近欧品蛋糕店购买蛋糕,随后到旁边好人家麻辣烫就餐,饭后步行返回学校上课;17时40分,放学后步行回家;18时20分,步行前往学校上课;22时30分,放学后步行回家未外出。
年12月24日—26日6时50分,步行前往学校上课;11时20分,放学后步行回家;13时30分,步行前往学校上课;17时40分,放学后步行回家;18时20分,步行前往学校上课;22时30分,放学后步行回家未外出。
年12月27日6时50分,步行前往学校上课;11时20分,放学后步行回家未外出。
年12月28日6时50分,步行前往学校上课;11时20分,放学后步行回家未外出;21时左右去学校做核酸检测,23时左右,与母亲李某某在校门口会合,步行回家未外出。
年12月29日,居家隔离。
年12月30—年1月5日,集中隔离
自述曾在晚上放学回家途上,前往学府佳苑小区楼下学府超市购物。
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,有效控制和降低疾病传播风险,现对市民提出以下疫情防控建议:
一、请广大市民持续